在征地拆迁案件中,拆迁补偿标准永远都是核心问题,如果拆迁户不肯与拆迁部门达成协议,那么就可能会遭遇违法拆迁,而断水电逼迁就是其中典型的一种,今天笔者通过一则拆迁部门断水断电逼迁、暴力执法的案件,给大家讲解下,面对违法逼迁该如何维权。
一、案情简介
李某的房屋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共建有4层,房屋所有权证也合法登记为4层,在征地拆迁范围内,但因不产标准过低,一直未与拆迁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年7月,城管局以李某的房屋超出规划为由,口头告知李某自行拆除,李某因事出差,未予理会。年7月31日,李某回家时,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城管局断水断电。
李某未澄清事实,带着房产证及规划许可手续到城管局去陈述申辩,并质问城管局为何在不通知自己的情况下径行断水电逼迁,结果被10多名城管局人员殴打,经医院诊断,李某伤情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多发软组织挫伤、右耳听力下降、右眼视力下降。
李某遂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城管局断水电逼迁的行为违法。城管局辩称,对违建断水电符合法律规定,且我方所实施的断水电行为有县委的红头文件支持,李某所谓陈述申辩其实是妨碍我方执法,对我们后续对其他违建的查处造成阻碍。
二、案件分析
李某的房屋均办有房产证及规划手续,系合法房屋,且李某已经在当地生活居住多年,一直以来从未有任何行政机关认定其房屋是违建,为何到了拆迁时却被“违建”了呢?说到底,还是拆迁部门为了达到拆迁目的,以“查违建、断水电”之名行“违法逼迁”之实。
城管局在李某出差期间,在未进行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径行将李某房屋进行断水电,这也是严重违法的,严重侵害了李某的知情权。而当李某回来后,依法到城管局行使陈述申辩权利,却遭到无端殴打,这更是严重违法的暴力执法行为。
另外,城管局辩称其依据所谓“红头文件”才做出了查违建、断水电的决定,但要知道,行政机关的权力均来自法律授予,“法无授权即禁止”,“红头文件”也不例外,所以城管局执法的首要要求永远是依法行政,我国法律不允许未经法定程序断水电、更不允许以断水电的方式实施违法逼迁。
三、法院判决
确认被告城管局于年7月31日对原告李某房屋强制断水、断电的行为违法。
四、案件总结
本案中,城管局断水电逼迁的行为违法是毋庸置疑的,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无论是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还是集体土地的征收,都明确要求拆迁部门必须“先补偿、后搬迁”,即哪怕先拆后补都是违法的,更不用说各种违法逼迁行为。
在实践中,许多拆迁部门也会动辄拿“红头文件”来唬人,其实这就是拉大旗作虎皮的行为,拆迁是否合法终究是法律来判断,而不是地方政府临时草草作出的“红头文件”能够判断的,“红头文件”如果违法也一样要被撤销。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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