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玉溪、曲靖等地
陆续发布了
加强疫情防控的最新通告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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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澄江市
(一)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或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即日起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时间从入滇之日计算。
(二)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黄码”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时间从入滇之日计算。
(三)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人员,即日起抵市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市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以上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其他入(返)市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市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更多详情→《玉溪发布最新通告:非必要暂缓入(返)玉,非必要不离玉!》
曲靖市罗平县富源县
所有入(返)曲人员
必须注册云南健康码,抵曲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曲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入(返)曲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重点涉疫地区、高风险地区入(返)曲人员
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或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及“红码”人员,自4月8日起抵曲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和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中风险地区入(返)曲人员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曲及“黄码”人员,自4月8日起抵曲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和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入(返)曲人员
14天内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入(返)曲人员,自4月8日起抵曲的,入曲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行程卡不带“*”但有较高外溢风险的地区入(返)曲人员
近14天内有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常州市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即日起抵曲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以上各类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此外
曲靖罗平县和富源县也分别发布了通告
更多详情→《曲靖市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入(返)曲人员健康管理!》
文山州广南县
加强来(返)广人员健康管理
(一)所有从州外来(返)广人员。抵广时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自觉申报“云南健康码”和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主动配合扫验码(卡)和健康管理工作。“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人员,14天内有省外地区、涉疫地区或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人员需提前向居住地(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到达目的后,主动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黄卡、橙卡”、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或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广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2、3、4、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转入当地村(社)区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三)“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
(四)14天内有省内州外疫情报告县(市)旅居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5次抗原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当地采取指定居家健康监测场所等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必要时可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14天内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省内州外边境县(市)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健康监测(第1、3、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密闭空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14天内有省内州外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抵广后24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由当地疫情指挥部组织落实管理(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严格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
(八)县外州内入(返)广人员。对县外州内涉疫县(市)封控区、管控区中入广人员,自抵广之日起,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有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隔离结束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2、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云南健康码”赋“黄码”人员,自抵广之日起,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2、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低风险地区入广人员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大数据通信行程卡”,体温监测、戴口罩,执行“绿码”“绿卡”亮码、体温正常可放行,异常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指挥部进行规范处置。
(九)州内边境县入(返)广人员(不包括涉疫县市)。所有入(返)广人员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广之日起,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非必要暂缓返广、非必要不离广
各乡(镇)、村(社区)基层网格要严格排查辖区内在外人员信息,及时劝导涉疫地区人员暂缓返广。本县辖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广,坚决避免前往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近14天内有疫情报告的县(市),确需离广人员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广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行程轨迹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干部职工健康管理,非必要不离广;确需离广的,在返岗前需查验回广后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红河州石屏县
一、加强入(返)屏人员健康管理
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或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即日起抵屏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黄码”人员,即日起抵屏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人员,即日起抵屏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屏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以上四类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其他州外入屏和州内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入屏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屏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非必要暂缓返屏
全县各乡镇、县级各单位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和本单位在外人员信息,及时劝告重点涉疫地区人员暂缓返屏。
三、非必要不离屏
确需离本县人员出发前须向本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州外和州内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返屏时,及时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行程轨迹,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屏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风险
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主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批,获准举办的由主办方查验所有参加人员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举办的由承办场所(单位)查验。继续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的防控要求。白事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禁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督促属地社区、村委会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乡镇举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举办(承办)。全县所有公房继续关停(包括民营公房),不得承办任何宴席。
五、严格“一退两抗”药品管理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县所有药店(含网上销售)从即日起逐步恢复销售“一退两抗”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类),但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置测温设备,指定专人对进出人员严格落实“一测两查”(测体温、查健康码、行程码)和“一退两抗”实名登记制度,督促进入人员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如果群众没有随身携带口罩时要能及时提供符合标准的口罩。未佩戴口罩或拒绝测体温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销售“一退两抗”药物不登记信息的,责令停业整顿,并进行公开曝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
从严管控人员流动。积极倡导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外出。自年4月17日起,离开勐腊县域和乡(镇)间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离县卡点(磨憨火车站、勐腊火车站、勐仑卡点、易武倮德卡点)和出入乡(镇)卡点“三扫、三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平安版纳码),做好个人防护方可通行。勐伴镇人员流动按照属地指挥部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从严管控聚集性活动。严管严控聚餐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暂停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民间民俗等活动。
全面排查涉疫风险人员。近14天内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生产队)报备,特别是年4月3日以来,有勐伴旅居史的人员要向所在村(社区、生产队)报备,并就近开展3天2次核酸检测,配合落实流行病学调查、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发现偷渡人员及“三非”人员应立即向村(社区、生产队)报告或拨打“”举报,严禁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及“三非”人员,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开屏新闻综合玉溪日报、珠江网、富源融媒、掌上罗平、广南县融媒体中心、魅力石屏、勐腊发布校对:朱咏梅
编审: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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