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2月3日)从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丽江市发布的《关于调整国内中低风险地区来(返)丽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1号)明确,对国内中低风险地区来(返)丽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丽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丽非重点人群:跨省流动到城市的人员查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省内来(返)丽人员查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以下是通告全文: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国内中低风险地区
来(返)丽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1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11号)、《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3号)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年1月3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要求,现就调整国内中低风险地区来(返)丽人员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丽人员
需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丽非重点人群
跨省流动到城市的人员查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需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省内来(返)丽人员查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丽重点人群
属于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六个不”的要求,确保群众春节期间合理有序返乡出行;要规范落实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擅自“加码”“层层加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疫情动态,适时调整工作措施。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2月3日
来源:春城晚报
编辑:何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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