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告
NOTICE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病例迅速增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四早”、守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底线,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现就我市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加强涉疫地区入(返)澄人员健康管理
(一)重点涉疫地区入(返)澄人员
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即日起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时间从入滇之日计算。
(二)高风险地区及“红码”入(返)澄人员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即日起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时间从入滇之日计算。
(三)中风险地区及“黄码”入(返)澄人员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黄码”人员,即日起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时间从入滇之日计算。
(四)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入(返)澄人员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的人员,即日起抵澄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澄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上述四类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其他入(返)澄人员
其他入(返)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澄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非必要暂缓入(返)澄
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和本单位在外人员信息,及时劝告重点涉疫地区人员暂缓入(返)澄。
三、非必要不离澄
确需离澄人员出发前须向本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澄时,及时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行程轨迹,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澄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风险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举办方要审慎评估疫情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主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落细相关防控措施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批准举办后将相关方案材料再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获准举办且参加人员14天内无离澄行程、两码及体温正常可参加活动,14天内有离澄的由主办方查验两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举办的由承办场所(单位)查验。
五、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全市所有交通场站、学校、医院、餐饮酒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禁“红码”、“黄码”人员搭乘。
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防疫措施。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医生旅居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未接种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建立自我免疫屏障。
(三)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做好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接到防疫部门流调电话时,请如实提供涉疫相关信息,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澄江市采样点设置:
医院(采样时间:24小时):
凤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样时间:8:30-14:30):-
龙街卫生院(采样时间:08:30-14:30):-
右所卫生院(采样时间:08:30-14:30):-
海口卫生院(采样时间:08:30-14:30):-
九村卫生院(采样时间:08:30-14:30):-
路居卫生院(采样时间:08:30-14:30):-
澄江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4月18日
来源:澄江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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