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省委部署“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玉溪见行动出实效,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树新风行动,严肃查处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十种表现”,打好整治作风问题的“组合拳”,坚决防止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问题发生,充分发挥以曝光强震慑、以问题促整改、以案例明纪法的作用,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现将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原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问题
年6月,澄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发现尹某某等人在澄江县某水泥厂后山烂石坡矿区非法开采石灰岩后,仅向该厂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未做进一步处理。年3月,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卫片执法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对7宗非法占用土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到位,工作懈怠问题。年12月,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再次发生某沥青材料有限公司法人石某等人在二家村已关闭的长坡烂山砂场内盗采矿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年2月,时任澄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刘晟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年3月,时任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秀丽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年9月,时任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曹晓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新平县农业农村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
年6月,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屠宰场整改工作中,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扬武、戛洒等11家屠宰场已关停的虚假整改结果,并在全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中删除11家屠宰场相关信息,导致11家屠宰场继续违规经营。同时,新平县农业农村局还对违规经营的屠宰场派驻兽医员开展检验检疫工作,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年6月,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受到检查问责;时任新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局长高如成,时任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谢光福分别受到诫勉问责。
三、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防火宣传和火源管控工作不到位问题
年3月至4月,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不力、宣传教育不到位、火源管控不严格,在河西镇发生“3·13”森林火灾后,未将禁止野外用火宣传工作和火源管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导致四街镇再次发生“4·02”森林火灾,2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2亩。年5月,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文自录、通海县四街镇副镇长普通分别受到通报问责,四街镇四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兴有受到诫勉问责。
四、元江县水利局、澧江街道履职不到位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问题
年7月,元江某工贸有限公司砂石加工厂内发生“7·29”一般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元江县水利局对该工贸有限公司非法采砂、违法开采地下水和干流抽水用于生产等行为监管失控。澧江街道属地责任履行不到位,未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年3月,元江县水利局党组、澧江街道党工委受到通报问责,元江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希,元江县水利局副局长李接明,澧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福强,澧江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周智刚分别受到通报问责。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有的在岗位上“混日子”,慵懒怠政,监管不力;有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习惯报喜不报忧,甚至瞒报谎报,欺上瞒下,遮掩问题;有的思想麻木不仁、工作敷衍塞责。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本应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国家资源的看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却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对不起身处的岗位和承担的职责,更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信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实践的重要标准,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把抓落实体现到具体工作上,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干事魄力,练就过硬本领,促进“思想观念之变”“精神状态之变”“能力素质之变”“作风方法之变”,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严肃执纪问责,坚决纠治落实决策部署“小敷衍”、履职尽责“小滑头”、服务群众“小脾气”、文山会海“小虚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让混日子的没有市场;要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使用问责手段、随意扩大问责范围、随意拔高问责方式,做到宽严有度,回归问责工作激发广大干部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干事创业的初心本意,形成敢于担责、勤于尽责、群策群力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来源:玉溪党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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