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族称: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地区和方言不同,彝族支系繁多,有许多不同的他称和自称,主要的他称有“夷”、“黑彝”、“白彝”、“红彝”、“甘彝”、“花腰”、“密岔”等。
主要的自称中,云南昭通、武定、禄劝、弥勒、石屏,四川大、小凉山的彝族自称“诺苏”、“纳苏”、“聂苏”,这部分彝族约占总人口的1/2。云南哀牢山、无量山及开远、文山、马关一带的彝族自称“密撒(泼)”、“腊苏(泼)”、“濮拉泼”、“尼濮”等。贵州的彝族自称“糯苏”、“纳”、“诺”、“聂”等。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族识别,按照广大彝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以鼎彝之“彝”作为统一的民族名称。
彝族的文化:
彝族的宗教信仰基本上还处于原始宗教的阶段,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万物有灵的观念普遍存在于社会当中。本民族的祭司“毕摩”、巫师“苏尼”在彝族地区有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在川、滇毗邻处的大、小凉山较为突出。在滇、黔、桂彝区,除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原始宗教信仰外,部分地区还流行着道教、佛教。近代以来,基督教与天主教也传入少数彝族地区。
彝族对自然的崇拜来源于万物有灵的观念。由于过去彝族地区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大自然缺乏驾驭能力,因而对万事万物皆视为有灵之物,与人一样具有生命与意志。这种自然崇拜是和人类灵魂崇拜同时发展起来的。彝族认为,人出生时灵魂附于肉体,死后灵魂离开肉体而存在。由这一灵魂观念推想到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灵魂,并把它们的活动或自然现象都视为灵魂支配的结果,从而形成了对大自然的崇拜。它以民间信仰的形式普遍存在于彝族社会中。主要有天崇拜、地崇拜、水崇拜、石崇拜、火崇拜、山崇拜等。
根据彝文典籍记载,在原始时代彝族曾有过图腾崇拜,相信人类与动物、植物有着血缘关系。史诗《勒俄特衣》中的“雪子十二支”、《雪族(子史篇)》就有这方面的记载。目前彝族社会还存在大量的图腾崇拜遗迹,主要有竹崇拜、葫芦崇拜、松树崇拜、粟树崇拜、动物崇拜等。如云南澄江县松子园一带的彝族将“金竹”视为祖神。云南哀牢山区彝族一直流传有供奉“祖灵葫芦”的习俗。云南、贵州、四川彝族地区许多村寨都有自己的“神树”、“神林”。云南哀牢山自称为“罗罗”的一支彝族就把虎作为自己的祖先,“罗罗”即其语言中“虎虎”的意思。每家都供奉一幅祖先画像,称为“涅罗摩”,意为“母虎祖先”。
彝族认为祖先去世后灵魂照样存在,可给活人以祸福,所以要加以崇拜,祈求其给子孙降福。彝族认为人死后有三个灵魂,其中一灵魂守火葬场和坟墓,一灵魂归祖界与先祖灵魂相聚,一灵魂居家中供奉祖先的灵牌处。但无论哪一个灵魂,其是否安适都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兴衰祸福,因此需要祈求祖先的佑护。安灵与送灵仪式是彝族盛行的两个重要祭祖活动。安灵仪式在丧葬数日或数月后择吉日举行由毕摩主持。仪式包括选灵竹,招灵附竹,制作灵牌,献药除病,祭灵供奉几个程序,安灵仪式结束后,灵牌供奉在家中。送灵是将家中供奉的祖先灵牌集中送到野外同宗的祖灵箐洞。送灵仪式最隆重。送灵时间确定后,要通知亲友,亲友闻讯后,需带牛、羊、猪、酒等礼品盛装参加。送灵中最重要的活动是在毕摩主持下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每场仪式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毕摩是彝族传统宗教中的祭司。在彝语中“毕”为举行宗教活动时祝赞诵经之意,“摩”意为长老或老师。毕摩产生的年代久远,据彝族传说,最早出现的毕摩家族是“施子史德”家,后来又有“两林”、“射舌”等家族相继成为毕摩。传说中著名的毕摩有阿都尔普、毕阿诗拉则两人,他们因法力高深而声名远扬。相传毕摩缘由彝族最高统治等级的兹莫担任,后由诺合等级担任,然后又传给被统治阶级的曲诺等级担任。至新中国成立前,兹莫等级中的毕摩已属凤毛麟角。诺合等级中也只有几个家族从事此业。大量的毕摩都由曲诺担任,著名的曲诺毕摩家族有“吉克”、“沙马”、“曲比”、“阿育”等,这些家族都是传承久远的世袭毕摩家族。
毕摩的宗教活动主要有:玛都迪(做灵牌)、撮毕(送灵牌)、孜摩毕(念平安经)、卓尼硕(念净宅经)、消布(念消咒经)、撮那固(念治病经)、里次日(念咒鬼经)、撮日(念咒仇敌经)等等。此外,还主持结盟仪式和在纠纷中主持神判仪式。
苏尼是彝族社会中的巫师,“苏”在彝语中意为“人”,“尼”意为作法术时的情景。苏尼一般由曲诺或阿加等级中的成员担任。苏尼并非世袭,男女均可担任,法器主要为羊皮鼓和木槌。苏尼不懂经文,也不诵经和主持重大祭祀活动,其主要社会职能是施行巫术,驱鬼治病。苏尼在彝族社会中的地位不及毕摩,从事宗教活动的收入也较毕摩低。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文献,中国彝族网,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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