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文明委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澄江市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并受到表彰。
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涉及7大项目、59项测评内容、条测评标准,测评项目多,覆盖范围广,评比标准高,考察方式严,综合体现一座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文明程度。
据介绍,自年2月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以来,澄江市紧紧围绕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总目标,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工作导向,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统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倾力打造“国际旅游城市、国际健康养生城市、国际会议中心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网格长制+街长制”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创建“七项长效机制”,深入实施“九大专项行动”和开展“美丽县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如期实现“三年一次性创建成功”的目标。(玉溪日报记者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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