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晚,抚仙湖径流区托管文物交接仪式在中共玉溪市委党校举办,仪式由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文物局局长岳川主持,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博科、市文物管理所及江川区、澄江市、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并现场签署移交协议。
在此次移交托管的文物中,有国家文物保护单位1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项,一般文物点(含碑刻)19项。其中遗址类6项(甘棠箐遗址、光坟头遗址、大平地遗址;海镜遗址、矣度遗址、矣度水下遗址),古墓葬1项(塔台墓群),古驿道1项(红石岩古驿道),古建筑类8项(燃灯寺、大新寺、观音阁;海镜文昌宫、海镜书院、海镜戏台、施氏宗祠、湖光寺),碑刻5通(施氏宗祠碑记、湖光寺碑记、世家关圣宫碑记、于万年斯、龙朝寺碑记)。
为保证移交工作顺利完成,自今年8月起,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已交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组织玉溪市文物管理所、澄江市文物管理所、江川区文物管理所、华宁县文物管理所组成抚仙湖径流区移交文物现场勘验工作组,对托管区涉及的21项文保单位(文物点)进行了现状勘验登记。总体来说,遗址、古驿道未发现人为破坏现象,古建筑类普遍保存较好外,碑刻类可移动文物除年代久远,自然风化外,无人为破坏。
交接仪式结束后,按照移交协议,管理方须切实履行好文物保护职能职责,做好保护利用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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