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玉溪市委、澄江市委的工作要求,为有效推进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投资入股、违规借贷清理整治工作,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受理举报对象范围、具体内容及受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对象范围
(一)全市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二)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内设机构负责人;
(三)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和控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二、受理举报具体内容
(一)直接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有偿中介活动和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
(二)以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的名义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有偿中介活动和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通过搭股参股、收受干股、隐名入股、背后操纵等方式,加入“影子公司”,充当“影子股东”。
(三)未经审批在企业兼(任)职务,违规在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四)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具有股权性质股金、证券。
(五)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如,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七)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或者为其经营性活动谋取利益。
(八)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本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名义,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借贷关系,谋取私利。
(九)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借贷行为。
三、受理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
(二)举报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