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玉溪8月21日消息(记者李健飞)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近日就抚仙湖边洗车事件向公众进行通报,目前涉事车主已接受行政处罚。
据悉,8月11日至13日,网友发帖曝光有人在抚仙湖洗车。玉溪市抚管局及时安排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出动执法人员7名,执法车1辆,对事件展开调查。
经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查,并根据举报照片相关信息,执法人员在迅速锁定涉事人和车之后,立即与渉事车主联系,连续7次拨打了车主电话,最终与车主取得联系,并告知其在抚仙湖边洗车行为违反了《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责令其尽快到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配合调查处理。
据当事人8月13日22时许供述,其于8月11日17时左右,将所驾驶轿车停靠在立昌段抚仙湖边,下车后从抚仙湖内用桶打水清洗车轮,未使用洗涤用品。确认事实后,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宣告其洗车行为已违反了《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并依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七项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现场交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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