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方依法对两厅官决定逮捕其中一人涉嫌受贿、重婚
中新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蒋铮、张同村决定逮捕,依法分别对高福波、曾超、王亚波提起公诉。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中新社记者李慧思摄
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原党委书记蒋铮(副厅级)涉嫌受贿、重婚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重婚罪对蒋铮作出逮捕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蒋铮出生于年12月,云南省鹤庆县人,年8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委省监委11月13日通报称,蒋铮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同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同村作出逮捕决定。
最高检还发布消息称,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福波(正厅长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安徽省灵璧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曾超(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亚波(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一案,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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