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澄江市委关于开展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的通告
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现将澄江市年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通告如下:一、贷款对象范围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贷款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不受户籍限制。
(二)申请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在澄江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申请人及配偶只允许其中一人申请,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另一方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得申报创业担保贷款。
(五)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六)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申请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夫妻双方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
提示: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间,申请人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失业金、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贷款类型
(一)个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4.担保方式:提供备用联系人,备用联系人为澄江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免担保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玉溪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担保,或承贷银行认可的其他有担保能力人员提供的担保、抵押。
四、贴息方式
“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BP(即1.5个百分点)。
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特别说明,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五、贷款条件及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且未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除外)。
②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③贷款资金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只能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
④借款人在享受“小额担保”“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
⑤借款人在享受“小额担保”“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注销营业执照的,需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私自注销营业执照将根据实际情况,全额收回贷款本金,以及注销营业执照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⑥贷款资金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提示: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间,申请人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失业金、公益性岗位安置。
六、所需材料
1.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式1份;未婚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1份;离异的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式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1份。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式份。
4.大学生、退伍军人、残疾人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式1份。
5.担保人或备用联系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式1份;未婚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1份;离异的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式1份)。工资收入证明复印件(各一式1份)
6.其他银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以承贷银行要求为准)。
七、申报方式
(一)请打电话到共青团澄江市委进行咨询或到您所在镇(街道)团(工)委处咨询,如实告知您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
(二)审查通过后,请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共青团澄江市委进行网上申报。(行政中心)
(三)申报时间:年3月21日起至贷款名额满结束。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八、承办部门
共青团澄江市委,联系人:李丹,联系
凤麓街道团(工)委联系人:张业民
龙街街道团(工)委联系人:马喆
右所镇团委联系人:李玉洁
九村镇团委联系人:温馨
海口镇团委联系人:高珊
路居镇团委联系人:任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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