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殡葬改革全面深入发展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党委、政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全域旅游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把殡葬改革和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相融合,以“六个聚焦”为抓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普遍期盼,着力推进丧葬习俗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助推脱贫攻坚、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聚焦政策创制,着力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狠抓制度创新,制定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着重补空白、解难题、增实效,打破制约殡葬事业发展的制度瓶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目标任务、检查考核等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和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政策依据;省民政厅与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省级建立了分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的省级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地分别制定出台行业监管、惠民殡葬、服务收费、公墓管理、祭扫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估、执法监管、服务规范等政策框架体系日益健全,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年8月,在玉溪召开的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云南殡葬改革成效,向全国推荐可复制、可借鉴的“玉溪经验”。
聚焦短板弱项,着力加强殡葬基础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建设、突出公益属性、覆盖城乡居民、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加大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节地生态安葬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十三五”以来,中央和省级累计投入3.8亿元,各地投入近45亿元,新建、改扩建殡仪馆2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个。截至目前,全省建有殡仪馆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个,经营性公墓79个,逐步形成了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昆明、玉溪、曲靖、保山、文山等地所有县(市、区)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全覆盖。丽江、临沧等地大力建设少数民族民俗火化安葬点,探索既保护生态环境、又方便惠民的集中安葬新模式。施甸县采取“五个一点”,即省、市支持一点,县级融资一点,乡镇筹措一点,村(社区)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撬动投资近4亿元建设个村(社区)公益性骨灰堂。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全省各地根据人口、耕地、交通、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等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划定、调整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经省政府批准,全省个县(市、区)划定和调整火葬区,覆盖人口、国土面积分别占76.34%,59.03%,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了72.12,55.85个百分点。年全省平均火化率49.55%,比“十二五”末提高了8.75个百分点。
云南殡葬改革全面深入发展
聚焦群众关切,着力实施惠民殡葬
“十三五”以来,省级共安排福彩公益金3万元,对全省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丧葬兜底补助。各地根据工作基础和财力状况出台一系列惠民殡葬政策,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大理等地的部分县(市、区)将惠民范围扩大到了全体农村居民,补助标准元以上。安宁、石林、江川、澄江、腾冲、大姚等县(市、区)基本实现惠民殡葬城乡居民全覆盖。玉溪、临沧、红河等地出台了鼓励节地生态安葬的奖补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实施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的县(市、区)分别达92.25%、72.09%,其中89个县(市、区)惠民殡葬覆盖全体户籍人口。全省平均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7.49%,比“十二五”提高了37.26个百分点。玉溪市实现了“五个%”(辖区%划定为火化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火化后骨灰%进公墓安葬,工程、项目迁坟%迁移到公墓安置、公益性公墓%覆盖乡镇和村),年以来全市补助或减免惠民殡葬资金多万元,为群众节约丧葬费用近5亿元。保山市各县(市、区)均将惠民殡葬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除财政供养人员和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外,辖区人口死亡后自愿进入公墓安葬的,均可享受免费遗体接运、免费火化、赠送骨灰盒、一次性发给0元火化补助金的惠民政策。曲靖市除已享受国家补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城乡居民死亡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一般对象不低于元,特殊对象不低于元。
聚焦重点领域,着力开展综合整治
针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开发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墓穴,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中介服务收费混乱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丧葬服务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针对坝区散埋乱葬占用耕地、“青山白化”等现象,各地采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覆土植树绿化、拆除硬化和附属设施、搬迁至公墓集中安葬等方式整治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严控增量、减少存量,加大对“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综合整治力度。通过综合整治,全省共盘活建设用地亩,复垦耕地亩,植被绿化亩,节约木材近36万立方米。保山市制定严厉的整治措施,全市一律严禁建设大墓、豪华墓和活人墓,所有坟石加工、棺木加工及销售点一律关停,现已拆除活人墓冢,修复了城市面山生态环境,有力促进了三个万亩工程、棚户区改造、森林城市创建和人居环境提升。
云南殡葬改革全面深入发展
聚焦文明殡葬,着力深化丧葬礼俗改革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加强党员干部治丧情况监管,深化殡葬礼俗改革。省民政厅联合省文明办出台《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关于大力弘扬文明殡葬新风尚的通知》,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把厚养薄葬、文明祭祀、丧事简办等纳入村规民约范畴,培育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消极、低俗的殡葬文化影响和侵蚀,积极引导群众选择少占或不占地的绿色殡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倡导丧葬新风。全省个乡镇、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个村委会将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纳入村规民约,占比86.11%,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各地树牢减轻群众丧葬支出就是助推脱贫攻坚的思想,针对传统土葬动辄花费5~6万元、火化后入公墓集中安葬仅支出不足元的实际,积极探索制定丧事活动指引或丧葬礼俗规范,创新丧事宴席举办方式,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采取发放致市民公开信、政府通告、殡葬法规政策读本等方式,通过广播、电视、 云南网记者郎晶晶杨峥摄影报道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3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