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20天年就要结束了
云南部分地方已经发布
年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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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普通高中教师实施方案》,结合华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发展实际需要,现将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普通高中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附件1为准)。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1《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本人于年12月16日14:30至17:00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
(1)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②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加盖学校公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⑥《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⑦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证明)
⑧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2)选择提供材料
①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②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实习成绩(加盖学校公章)
④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二)考试
本次提前招聘考试于年12月17日至19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提前招聘考试分两步进行,先进行答辩,依据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以1:5的比例(不含免答辩的公费师范生)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第一步:答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认知、专业知识和口头表达能力,满分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按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按时到达,现场抽取答辩顺序,同岗位应聘者统一使用该岗位1号应聘者抽取的答辩题目。符合招聘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应聘者免答辩,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第二步: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满分分。英语、数学、政治、化学、历史、地理学科面试以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足球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足球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课堂教学占50%,足球技能测试占50%。
模拟课堂教学,每位应聘者40分钟(准备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足球技能测试含颠球、定位球传准、绕杆射门、30米跑和小组对抗赛五个测试项目。
每个岗位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含免答辩的免费师范生应聘者)按面试通知时间和地点按时到达,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同一岗位的应聘者统一使用该岗位1号应聘者抽取的课题。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说课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如有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向招聘单位缴纳元保证金,若拟聘用人员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按就业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年4月30日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不再递补。
(五)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由县人社局和教育体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国家新修订《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违约处理,不再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退还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违约或放弃的,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按违约处理。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未尽事宜由由华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
华宁县第一中学岗位:何老师
施老师
华宁县第二中学岗位:龙老师
附件:1.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表
2.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年12月4日
云南省医院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玉溪市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玉人社发〔〕83号)、《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9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医院年拟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0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云南省医院年拟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云南省医院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对象:普通高校届毕业生(含规培毕业生);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限毕业年度。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身体健康,积极进取,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3.毕业时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报考学历对应的学位证。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5.符合岗位计划表的证明材料要求。
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1:年12月19日9:00-12:00
地点1: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西苑运动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春融西路路)。
时间2:待定
地点2:其它高等医学院校
(说明: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招聘会如岗位已招满,用人单位不再到其它高校进行招聘)。
考生现场报名应提交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含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云南省医院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毕业证或者学历证明(届毕业生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暂代审核),往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者需提供合格证明材料(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提供有效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报名时所有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一份。每个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招聘考核小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考核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4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应聘者根据招聘考核小组通知参加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应聘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考核。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面试考核分数合格线为80分及以上),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10分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不签订就业协议者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按招聘岗位表中的要求执行。
(四)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不进入体检环节;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违约;均不递补。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违约;均不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自愿放弃考察者视为违约;均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愿放弃公示者视为违约;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奖励优惠办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提前招聘人员,给予如下相应优惠政策:
(一)年及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者,与单位签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云南省医院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协议书》后,本科生一次性给予人民币000.00元奖励,研究生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二)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毕业者,办理完相关聘用手续后,本科毕业生单位给予安家费.00元,研究生毕业者单位给予安家费.00元。
(三)配偶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在单位岗位需求和空缺的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按编外人员身份在本单位就业,协助解决本人、配偶、子女户口及子女上学等问题。
五、违约责任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毕业生,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8年(含试用期),在试用期或聘用后提出终止合同和协议(含离岗、辞职、调动、解除聘用合同等)者,退还一次性奖励优惠资金(人民币10万或者15万),每少服务1年按8万元累计赔偿甲方违约金以及服务协议规定的其它违约赔偿事项之和。
(二)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毕业者,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提出终止聘用合同者(含离岗、辞职、调动、解除聘用合同等),视为违约就业协议;符合条件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在一年内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考试者或者服务期限内提出终止聘用合同的,需退还2万或者3万元安家费给用人单位。
(三)医院和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即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生或年应届研究生毕业者须赔偿违约金.00元(捌万元整);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赔偿违约金0.00元(伍万元整)。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招聘工作,涉及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次招聘由新平县人社局、新平县卫健局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年医院提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新平县卫健局-
新平县人社局-
监督新平县纪委监委-
附件1:云南省医院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附件2:云南省医院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附件3:云南省医院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就业协议
附件4:云南省医院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协议书
附件5:云南省医院招聘简章
附件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2月8日
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玉溪市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玉人社发﹝﹞83号)、《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元江县医疗队伍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年拟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年拟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3人,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
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5.医院分工,在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服务不低于10年,服务期不满不准提出调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校园招聘:招聘时间、地点由医共体或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复印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由招聘组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由临时抽调的考官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4.确定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签订就业协议。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应聘者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
签订就业协议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按就业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年4月30日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不再递补。
6.报到及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
7.体检。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体检的按违约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医疗岗位属于特殊行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乙肝病原携带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8.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有玉人社发〔〕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9.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不再依次递补)。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0.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奖励办法
提前招聘人员,医院给予以下奖励:
(一)医院
1.临床医学岗位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后给予人民币000.00元(壹拾万元整)奖励;
2.临床医学岗位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后给予人民币10.00(壹拾伍万元整)元奖励。
(二)医院
1.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000.00元(壹拾万元整)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00元(贰万元整)。
2.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人民币10.00元(壹拾伍万元整)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00元(叁万元整)。
3.临床医学(中医类、西医类、口腔医学类)岗位本科毕业生以及护理学、医学检验岗位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给予人民币00.00元(壹万元整)奖励;
五、违约责任
(一)医院
1.录用人员工作3年内必须取得本专业所需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如3年内取不得本专业所需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签订《就业协议》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拟聘用人员违约应赔偿用人单位人民币.00元(陆万元整)。
(二)紧密型医共体其他单位
1.录用人员工作3年内必须取得本专业所需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如3年内取不得本专业所需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签订《就业协议》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拟聘用人员违约应赔偿用人单位人民币.00元(叁万元整)。
六、招聘纪律
1.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组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工作人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3.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七、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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